为偷逃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有一些企业在工资表上大做“文章”,虚列工资,转移资金用于私设“小金库”。
常见的虚列工资3个行为:
1、虚增工资薪金支出以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目的
2、虚列员工花名册的方式为收入较高的雇员分摊收入
3、企业在扣缴时,虚造员工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
【案例】
经举报,上海嘉定区某制造企业被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涉嫌在2015年~2017年期间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采取虚列人员、分解工资的方式逃避代扣代缴义务,偷逃个人所得税40多万元。
遂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在此次核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数量上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实施核查。
经过核查取证,稽查人员确认,该企业在2015年~2017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100多万元,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40多万元。面对稽查人员出示的证据,企业承认了违法事实。
【小结】
一直以来,纳税人通过各种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偷逃税款的行为屡禁不止,且手段多样。除上文提到的无中生有、冒用他人信息,常见手段还有虚增工资、阴阳工资。假工资表金额虚高,由财务会计入账,以多列支出来偷逃企业所得税。
税务部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虚列工资属于“多列支出”行为,系偷税。虚列的工资不得计入成本,不得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一旦实施虚列工资的违法行为,不但会被追缴所得税,还会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得不偿失。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提升,少数不法纳税人想通过盗用他人信息虚假列支费用极易被查处。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保管个人身份信息,以免被不法份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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