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区别
1、对财务要求不同
查账征收对企业财务要求比较高,必须建立会计账簿,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核定征收对财务要求比较低,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2、对税负的影响不同
(1)企业亏损要不要交税。查账征收,企业亏损是不用缴企业所得税的。而核定征收,企业不管是亏损还是盈利,都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2)应税所得不同。查账征收方式下,企业应税所得=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核定征收方式下核定应税所得率,企业应税所得=收入总额 * 应税所得率或 成本费用支出额 / ( 1- 应税所得率) * 应税所得率
举个例子:
某企业,2016年收入总额50万,成本20万,费用9万,相关税金1万,上一年度没有亏损。假设适用税率为25%,行业应税所得率为10%。
按照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50-20-9-1)*25%=5万;按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50*10%*25%=1.25万。
由于应税所得不同,最终的企业所得税也不同。但不一定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总是低于查账征收。为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损失,选择何种征收方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决定。
二:核定征收的好处/优势
1核定征收使税务机关便于管理,有利于税务部加强征收管理。税款缴纳也比较简单,每期按照核定征收税额缴纳税款,一般不会再进行查账检查。对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方便征收管理起着积极作用,具有较大灵活性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核定征收比率,税收比较稳定。
2计算简单,操作性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要求低。对企业来讲,企业可以不必参所得税汇算清缴,减少查账的费用的麻烦,效益好的企业可以从中取得额外收益。
3 企业的利润=营业额-成本-费用。核定征收的所得税因为和“会计利润”无关,使得企业对于进项发票以及成本和费用的计算变得十分不重要。而成本和费用都要企业要有相关的票据才能入账。所以核定征收特别适用高利润企业,尤其是无法正常取得正规发票的企业。
举例1(个人所得税节税案例):
普通模式 | 个人独资企业模式 |
王先生是从事房地产的专家,与某公司A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公司A将500万佣金转给王先生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 |
王先生使提供的个人独资模式 王先生使用自己的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居间协议,公司A将佣金转给王的个独企业,税率仅6.04% |
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个税税额为:5000000×(1-20%)×40%-7000=1593000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3000÷5000000=31.86% |
个独增值税:5000000÷(1+3%)×3%=145631元 个独附加税:145631.07×10%=1456元 个独个税:5000000÷(1+3%)×10%=485436.89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累进税率,30-50万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计算个税为5000000÷(1+3%)×10%×30%-40500=105131元 以上合计税额为:145631+1456+105131=252218元 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593000-252218=1340782,节税比例高达1340782÷1593000=8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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