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是大家平常比较熟知的行业,作为高收入人群中的代表之一,其面临缴纳的个税也是非常高的,那么律师行业如何合理避税呢,我们可以从收入这块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着手,下面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下律师的个人合理避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分类。
1.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并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以上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针对律师行业较高的个人收入,我们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把前四项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转变为个人企业的经营所得,再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来降低综合税负,达到降低律师行业的高个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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