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精神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简化手续、便捷操作、合理有效的原则,现对我市不符合查帐征收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体工商业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下简称核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办法。
核率征收是指由主管地税机关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额征收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由纳税人按核定的个人所得税额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为扣缴义务人;个体工商业户以业主为纳税义务人。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包括虽非独立核算但属独立缴税的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或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城乡个体工商业户,以及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且不能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均适用本实施意见,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象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或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律师事务所、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核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象: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薄的纳税人。
(2)企业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纳税人。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
(4)营业税实行定额加发票开票额征收的纳税人。
(5)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认为需要核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象:
(1)增值税实行定额和定额加开票额征收的纳税人。
(2)营业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
(3)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规,认为需要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三、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及应税所得率:
(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纳税人,采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缴款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以月、年收入总额为计税依据。收入总额包括:1、生产、经营收入 2、运营收入 3、劳务服务收入 4、工程价款收入 5、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 6、利息收入 7、承包、承租经营收入 8、其他业务收入 9、营业外收入 10、主管地税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其他收入。
(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税收负担率:
1、 实行核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和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 7%
中介机构(含事务所) 15%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缴期所适用的税率,应按纳税人申报预缴期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所对应的适用税率确定。
2、实行定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和税收负担率:
核定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核定的月营业收入总额×核定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税收负担率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税收负担率表
行 业 核定的税收负担率%
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 1%
中介机构(含事务所) 5%
娱乐业 5%
其他行业 2.5%
纳税人经营多业的,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税收负担率。
有没有合规低成本的个人所得税节税方案呢?
个人独资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税负高的问题,即:改变收入类型,由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提成奖金收入变为经营所得收入,从而享受低税率。
让我们做方案进行对比:
普通模式 &个人独资模式
王先生是从事房地产的专家,与某公司A签订了地产项目居间协议,公司A将500万佣金转给王先生前,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税率高达32%, 王先生的个人独资模式
王先生使用自己的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居间协议,公司A将佣金转给王的个独企业,税率仅6.04%
劳务收入超过5万部分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个税税额为:500万×(1-20%)×40%-7000=159.3万元
个税税负率为:159.3万÷500万=31.86%
个独增值税:500万÷(1+3%)×3%=14.56万元
个独附加税:14.56万×5%=0.72万元
个独个税:500万÷(1+3%)×10%=48.43万元,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累进税率,超过30万的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计算个税为500万÷(1+3%)×10%×30%-40500=10.5万元;
以上合计税额为:14.56万+0.72万+10.5万=25.78万;
个税税负率为:25.78万÷500万=5.1%
相较普通模式节税159.3万-25.78万=133.52万
个独型产品为自由职业者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实行个税带征,由个人独资企业的向平台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目前中国尚未实现个人收入的整合征收和家庭征收,导致劳务收入和为了提供这个劳务所需支付的费用并不能实现抵冲的效果,从而使得劳务收入的个税实际税负偏高。使用个独型产品的主要考虑是个独可以获得优惠的税收待遇。个独的特殊征收方式,也会使得提供劳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起到相应的抵冲收入的效果。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原因以及本身ZF决策的效率问题,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目前风靡世界的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这个时候,个独型的出现,适时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以上个税避税筹划方案非常适合:高收入人群,包含企业主、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讲师、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等。
税收筹划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慧安财税优势深耕地方政府招商十余年,经验丰富;工商、税务、财政、招商、园区关系到位;慧安作为财税公司,强于税收筹划,可合理降低企业税负;非中介,专业服务机构,工商、税务安排常驻办事人员,第一时间解决客户问题;工商财税托管服务,所有事项全部打包给我们,无需操心与来回奔波,更省心、安心;慧安财税为地方政府官方授权企业,合法备案具备招商资质,财政扶持资金有保障!
扫码开启节税之旅,许春燕:131 6632 1179
【上一篇:】
南京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下一篇:】
杭州注册个人独资企业